为了更好的管理学生,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等办法的通知》(内职院〔2023〕88号) 文件中的附件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取消沙红丽,20大数据与会计(五年)2班学生,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二档)受助资格。补评蒋雅涵,22电子商务2班学生享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二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实名反映;办公楼一楼设有举报信箱。
联系电话:2269063 2264990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