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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
2016-07-08 11:01   审核人: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教育管理学生的积极性,切实提高辅导员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办法》、《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辅导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定量指标按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百分比赋分(规定了扣分项目的按规定执行),定性指标按考核等级A(100%)、B(80%)、C(60%)、D(10%)赋分,学生工作部(处)的考核结果占总分45%,系党总支的考核结果占总分55%。

(二)考核具体内容及分值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10分)

2、主动学习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遵循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1分)

3、每学期根据学院的要求和所带班级的实际,开学两周内向所在系党总支提交工作计划,在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1分)

4、经常深入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简历、个人特长、个性特征、违纪、奖励和家庭情况等),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对所管理班级学生情况非常熟悉,建有学生详细情况档案。(5分)

5、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填写工作笔记,工作笔记的内容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做到认真负责,不弄虚作假。工作笔记每月28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处)检查一次。(4分,少一次扣0.5分)

6、院、系的学生集体活动(包括学生处、院团委、系党总支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每周升旗仪式等),辅导员督促并带领学生一起参加,负责维持所带学生的会场纪律;按时参加学生处组织的辅导员工作会。(4分)(缺席一次扣2分。)

7、每月每班至少组织学生班会活动两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纪律意识、卫生意识、文明礼貌、道德诚信、安全健康等教育。指导并督促学生搞好党团组织生活。(4分,少组织一次扣0.5分)

8、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入学教育、学习方法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就业教育等)。(2分)

9、负责组建所带班级班委和团支部,培训并指导其开展工作。(1分)

10、每周督促检查学生早操锻炼至少两次。(4分,少到位一次扣0.5分)

11、每周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至少四次(收假日晚自习必到)。(10分,少到位一次扣1分)

12、班级纪律严明,学生上课(含晚自习、周二下午)出勤率高,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6分)

13、深入学生寝室检查学生宿舍纪律及内务情况,每天至少两次,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8分,少到位一次扣0.5分)

14、认真督促检查所管班级教室、寝室、公区卫生扫除。(4分)

15、每学年内有准备地与所带班级一半以上的学生个别谈话至少一次,特别是与贫困生、学习成绩或表现突变、身心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谈话,有谈话记录。保持与重点教育帮助的学生家长的书面联系和通讯联系,做好记录。(4分)

16、积极参加学生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每年至少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提交调查研究报告1份。(1分)

17、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用好学院教育信息平台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1分)

18、负责学生操行量化测评的组织和审核,学生的奖励管理和违纪处分管理。(2分)

19、协助对所带班级学生“奖、贷、助、勤、补”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1分)

20、配合系党总支、团委,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推优入党工作。(1分)

21、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系党总支、团委抓好学生干部选拔、培训工作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2分)

22、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积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2分)

23、自觉遵守入驻学生公寓值班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维持好学生就寝纪律,及时查处违纪事件,作好值班记录,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4分,少一次扣1分,本项分不够扣者,在总分中扣除)

24、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稳定工作,高职班学生稳定率达98%以上;中专(双学历)班学生稳定率一年级达85%以上,二、三年级达90%以上。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考核分1分。(6分)

25、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学生就业去向有记录和凭据。(6分)

26、认真做好所管班级学生学费催缴工作。(6分)

(三)、奖励加分项目

1、所带班级荣获学院“优良学风班”光荣称号,每班加3分。

2、所带班级集体参加学院各项竞赛活动,成绩突出。荣获院级一等奖(第一名)每次加2分;二等奖(第二名)每次加1分;三等奖(第三名)每次加0.5分。

3、所带班级学生参加省、市、院各项竞赛活动,成绩突出。获省级奖励(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次加4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次加3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次加2分);获市级奖励(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次加3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次加2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次加1分);获院级奖励(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次加2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次加1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次加0.5分)。

4、 辅导员组织所带班级学生活动受到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市级加3分;省级以上加4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有下列师德表现不良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错误言论;

2、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学校纪律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以及一次以上学生严重事故;

4、在科研或教研中剽窃、抄袭别人学术成果、杜撰研究数据或在成果、职称等申报中伪造学历、代考等;

5、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操行评定及其他评优方面存在舞弊行为;

6、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

7、侮辱学生人格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8、不承担或无故不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9、“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低于6分);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行为。

二、考核时间与组织程序

辅导员考核时间为每年年末,由系、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考核的程序是由本人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应的旁证材料;各考核单位按考核指标分别进行考核形成考核分和定性考核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各部门考核意见的综合,确定考核结果,负责通知本人并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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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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