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管理学生,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等办法的通知》(内职院〔2023〕88号) 文件中的附件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取消5名学生享受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补评13名学生享受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实名反映;办公楼一楼设有举报信箱。
联系电话:2269063 2264990 2261729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