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学校:
专业:
年级:
学生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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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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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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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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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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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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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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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籍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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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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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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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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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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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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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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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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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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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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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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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农专业学生 ; □2、农村家族经济困难学生; □3、“9+3”学生(在符合情况的项上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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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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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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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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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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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
述申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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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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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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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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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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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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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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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评议小组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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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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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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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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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我院中职一、二、三年级学生,若要申请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含涉农专业)减免学费的,请在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向所在系(或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一份,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认定表一份(下载打印以上表格请用双面打印),除最后两档不填外,其他档均应填完整,在“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2、提供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提供能证明户口为农村(或城镇非农)的户口本第一页和学生那页的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将以上三样材料在每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交到所在系,待所在系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