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联社股份公司,达州联社,各市州办事处,各县级联社(农合行):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3部门〈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办函〔2008〕250号)规定,再次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联社报告(联系人:信贷监管处 何联伟,联系电话:028-85357004)。
附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