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是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及学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的一种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具体措施。
第一条 实行综合量化考核办法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就是既要对学生要求规范化,又要考核测评
规范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目标,使学生按章办事。
2、方向性原则:就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向。
3、一贯性原则:就是一贯的、全面的、动态地看待一个学生,不能看一时一事,也不能抓住学生的某些问题不放,要看本质、看现实表现,促使学生后进变先进,先进更先进。
第二条 综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综合量化考核办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管理的一项规定,学校制定出量化的原则范围,为推动层次管理,充分体现针对性原则,要求各系(部)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本系(部)量化考核的实施细则,上报学院学生处备案后执行。
第三条 综合量化考核细则的具体实施
各系综合量化考核细则的具体实施,原则上应在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由院、系学生干部配合。在各班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负责实施。实施中要选认真负责的班、团干部负责具体情况记载及有关数据的登记工作,并每月在全班同学中公布,期末计算出每个同学的总分。
负责具体工作的班、团干部必须对每个学生奖惩分数及原因作好具体记载,以便同学查询。负责具体情况记载和计分的同学一定要出以公心,严格考核,做到准确无误,若有作弊,一经发现,应予取消记录资格,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第四条 综合量化考核评分后的作用
1、综合量化考核评分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2、综合量化考核是评优的重要依据。
3、综合量化考核评分是对学生进行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参考依据,综合量化考核评分名列前茅者,优先推荐。
综合量化考核细则(供各系制定细则时参考)
项目 |
分值 |
备注 |
思想品德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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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调查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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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表彰优秀和先进 |
4分 |
国家级4 分,省级3 分,市级2 分,院级21分,系级0.5 分。 |
校规校纪 |
6分 |
留校察看扣5 分,记过扣4 分,严重警告扣3 分,警告扣2 分,通报批评扣1 分,打人打架扣2分,骂人吵架扣0.5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 分,旷课一节扣0.5分,夜不归宿一次扣1 分,违反“三乱”一次扣0.5 分。 |
社会服务 |
2分 |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给0.1—1 分,做社会服务一项给0.1-1分。 |
劳动 |
4分 |
不参加劳动一次扣0.2 分,参加义务劳动一次给0.5—1 分。 |
社会活动 |
4分 |
国家级4 分,省级3 分,市级2 分,院级1 分,系级0.5 分。 |
精神文明建设 |
3分 |
文明寝室、院级每室成员给0.5—1 分,系级每室成员0.1—0.5 分,特殊奖者给1-2 分,好人好事一项给0.1-0.5 分,宿舍卫生缺一次每人扣0.2 分。 |
职业综合技能 |
2分 |
文明寝室、院级每室成员给0.5—1 分,系级每室成员0.1—0.5 分,特殊奖者给1-2 分,好人好事一项给0.1-0.5 分,宿舍卫生缺一次每人扣0.2 分。 |
职业综合技能 |
3分 |
参加各项技能比赛获奖者给0.5-1 分,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给1 分。 |
专业课、基础课、选修课、实习课、实验课 |
50分 |
补考一门扣1 分,补考不及格一门扣2 分,以此类推。外语、引算机未达规定等级的分别扣3 分,考试作弊处分扣分外还要再扣2 分。 |
各级刊物发表文章 |
3分 |
国家级3 分,省级2分,地市级1.5 分,院级1 分,通讯稿件被广播室采用的一次给0.5 分。 |
体育课成绩 |
5分 |
优5 分,良4 分,中3 分,及格2 分。 |
升旗仪式、学院大会、院级讲座 |
3分 |
升旗仪式、学院大会、院级讲座缺席一次扣0.2分 |
参加各级体育比赛 |
3分 |
国家级2-3 分,省级1.5-2 分,地市级1-1.5分,院级0.5-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