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室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教室卫生做到每天打扫,下午17:30前各系自查。
2、每周二下午第二节课及其他临时通知的时间开展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地面无灰尘(拖地,不得用水冲洗)、积水、废纸等;门窗无灰尘(擦门窗);墙壁无各种印迹;桌椅干净(桌椅金属构件无灰尘)、桌内无垃圾;黑板无粉沫等,无卫生死角。
3、教室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放在教室外(扫帚、撮箕、拖把、垃圾筐置于教室后的角落)。
6、教室卫生由班级学生轮流打扫,各班级劳动委员负责安排本班同学值日且要求做到每日检查,并负责通知值日生对不达要求的教室卫生进行重新打扫。
学院学生会卫生部会同各系卫生部共同负责教室卫生考核工作,周一至周五17:30全查,晚9:10抽查;周日和其他归假日21:10检查。教室卫生考核以系为单位设置基础分,每系每天每间教室基础分100分,实行扣分制。考核标准如下:
1、门10分。污损、涂抹的教室扣5分;乱贴乱画的教室扣5分。
2、窗及窗台10分。大扫除后玻璃和窗框有积尘的教室扣5分(离教室地面1.60米及以上位置不做要求)。 随意挡纸或在玻璃上张贴的教室扣1分;大扫除未擦窗台的教室扣4分。
3、桌椅30分。桌面有灰尘的教室扣10分;桌内有垃圾的教室扣10分;桌椅摆放不整齐的教室扣2分;大扫除时桌椅金属构件未擦的教室扣10分。
4、地面30分。未打扫的教室扣30分,大扫除时未拖地的教室扣20分。
6、讲台和多媒体10分,讲台和多媒体有灰尘的教室扣5分;讲台内有垃圾的教室扣5分。
7、清扫用具5分。清扫工具乱丢乱放的教室扣2分;垃圾筐内垃圾过半的教室扣3分。
按周考核得分评出周名次;每月按本月各周考核得分之和评出月名次;年度考核按本年各月考核得分之和评出年度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