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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纪律管理办法
2016-07-08 11:19   审核人:

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创建优雅、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公寓纪律管理办法。

一、学生公寓纪律考核

学生公寓纪律由院学生会宿管部同各系宿管部共同检查考核,学生处每周不定期抽查。学生公寓纪律考核以系为单位,每系每周的基础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扣分标准如下:

1、学生应按指定寝室入住。未经系领导批准,擅自调整寝室的每人次扣5分。

2、学生亲属到校探访须进行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寝室。未经允许在寝室内接待非本校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擅自留宿非本室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男女生互窜寝室的每人次扣5分。

3、爱护公物,室内设施不准随意搬动,不准将非配置物件搬入寝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大件物品(电脑、饮水机等)进出寝室要进行登记,需要检查时请予配合。随意搬动室内设施的每次扣1分。将非配置物件搬入寝室的每次扣1分。损坏公物的每次扣5分。大件物品(电脑、饮水机等)进出寝室不配合登记的,视情扣1-3分。

4、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易腐物品进入宿舍。禁止存放管制刀具、管制器械,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物品进入寝室的,每人次扣5分。发现存放管制刀具、管制器械的,每人次扣5分。发现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的,每人次扣5分。

5、学生公寓内禁止进行赌博等活动,违者每人次扣1分。

6、学生公寓内禁止学生从事经营活动,违者每人次扣1分。

7、学生在学生公寓内酗酒,每人次扣2分;酗酒滋事,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4-10分。

8、在学生公寓打架,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4-10分。

9、在学生公寓熄灯后吵闹,每次扣2分。

二、考核排名

按周考核得分评出周名次;每月按本月各周考核得分之和评出月名次;年度考核按本年度各月考核得分之和评出年度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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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院团委
联系电话:0832-2269063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