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团组织生活,加强团队活动的管理,有效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每周二下午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的团队活动。
二、团队活动要求
1、活动主题符合院团委总体安排要求;
2、团员青年参与活动积极性高;
3、各年级学生均参加团队活动;
4、活动效果好。
三、团队活动考核
学院团委组织部会同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共同负责考核工作。以系为单位设置基础分,每系每周基础分100分,实行扣分制。考核标准如下:
1、 活动主题低俗,每支部扣10分;
2、 团队活动缺勤,1人扣0.5分;
3、 团队活动效果差,每支部扣5分;
4、 团队活动资料未上交,每支部扣2分。
四、考核排名
按周考核得分评出周名次;每月按本月各周考核得分之和评出月名次;年度考核按本年各月考核得分之和评出年度名次。
五、本管理办法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团委负责进行修改与解释,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三月起执行。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院团委联系电话:0832-2269063 邮编:641100